邢台医专收费管理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强化收费诚信意识,树立“诚信兴校”的理念,使学校收费管理和诚信工作落到实处,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学校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市物价局审批,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的各项费用。
    二、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将市物价部门核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在收费处显著位置和校园公示栏内,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执行市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强制代办等。
    四、对学生收费时,认真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开据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发票。
    五、切实加强对收费工作的领导,建立收费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六、定期邀请市物价局、收费局的领导来学校指导工作,并诚恳接受学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的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七、学生退学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冀教财[2003]17号文件)规定退费。 

    邢台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监督电话:223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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