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职责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严格执行关于党内监督制度,协助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
4、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
5、检查督促并指导各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比较重要或复杂的违纪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8、承办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工作;定期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
9、研究制定有关纪检工作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纪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0、加强部门的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自身素质和整体工作水平。

监察室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校纪委的领导下,检查监督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工作人员遵守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中的问题,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2、受理对校内各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调查处理。
3、受理行政人员申诉,及时予以调查,保障受处分行政人员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4、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根据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形,提出相应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5、完成校长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定期向校长和上级监察部门报告工作。
6、研究学校廉政建设情况,向校党委和行政领导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或报告。
7、负责对学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处工作职责

1、审计工作在校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对学校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4)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5)办学效益和经济效益。
(6)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本单位及所属部门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
(7)单位内部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8)上级审计机关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2、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委托审计。
3、对学校及所属处室系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审计调查,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校长决定需要审签的其他事项。
5、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办案中的财务审计。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Copyright © 2006 JNzyxy.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618号